1949年以来我党对台政策发展回顾
吴 宜
《党的生活》2005年第六期
主题词:两岸关系 对台政策 发展演变
主要内容:本文提纲挈领地分析了1949年以来我党的对台政策的发展演变,认为对台政策的调整、发展是历届领导集体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的结果。
1949年海峡两岸分离至今,已达半个多世纪。5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对台政策不断发展、成熟,对台工作不断取得进展。
武力解放——和平解放——和平统一
1949年以来党的对台政策主要经历了两次大的调整,即:从1949年的“武力解放”到1955年的“和平解放”,再到1978年的“和平统一”。
1949年至1955年,党的对台政策的基本方针是“武力解放”。基于解放初期国共两党的敌对状态和国际反华势力对大陆的围堵态势,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在这一时期提出“武力解放台湾”的口号。1950年,远东局势急剧变化,朝鲜战争爆发,解放台湾的问题被搁置下来。朝鲜战争结束后,台湾问题被再度提上日程,1954年8月,中央军委发动第一次炮击金门战役;次年1月,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了一江山和大陈岛。
1955年至1978年,党的对台政策调整为“和平解放”,即以“武力方式为主,和平争取为辅”。20世纪50年代中期后,国际紧张对峙局势有所缓和,但美国与台当局签定的准军事同盟性质的《共同防御条约》使得台湾问题更趋复杂化,党的对台政策开始做出新的调整,寻求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1955年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标志着中央对台政策的重大转变。这期间,为了阻止美蒋帝国主义“划峡而治”,党中央在呼吁和平解放的同时,于1958年8月第二次炮击金门。1966年,“文革”爆发后,中央对台方针受到“左倾”路线干扰,转趋强硬,但在外交方面却以活跃的姿态取得较大的成功。1971年我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并陆续与美、日先后建立正常邦交,邦交国增至116个,而台当局则在国际上陷入孤立,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仅剩23个。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的发展迈入崭新阶段,中央对台政策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以“一国两制”为核心的对台基本方针逐步形成,开始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新时期。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标志着“和平统一”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主旋律。这个历史性的文告宣布了用和平统一的方式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并首次提出尽快实现两岸“三通”。1981年9月,叶剑英进一步阐述了祖国和平统一的各项具体方针政策,即“叶九条”。1983年6月,邓小平提出了全面、系统阐释和平统一设想的“邓六条”。1984年5月,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提法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至此,经过邓小平等第二代领导集体的精辟论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形成,即: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谈判。此后,这一基本方针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成功的运用和发展。在其指引下,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两岸经济形成互补互利的局面。1992年两岸两会达成“九二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汪辜会谈”,两岸关系取得重大突破,两岸事务性商谈取得进展。
“江八点”—“新三句”—“四个决不”—《反分裂国家法》
但与此同时,某些国际势力进一步干涉台湾问题,岛内局势不断变化,“台独”分裂活动不断高涨,中国的统一进程和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遭到破坏。对此,在基本方针不动摇的前提下,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针对新的形势发展和完善了对台政策。1995年,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江八点”不仅体现了我党“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一贯主张,更突出强调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重要性,及时做出了把反对台湾分裂的斗争提到重要日程上来的重大决策,并将原来提出的举行国共两党谈判改为两岸谈判,成为新形势下指导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00年,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后,“台独”活动日益升级。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同时正式写入极具包容性的“新三句”;并指出,须把“台独”分子同台湾同胞区分开来。对于两岸政治谈判,也具体提出了三个“可以谈”,即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以及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均表达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同时也表现出党在这一过程中极大诚意。
2003年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将中央对台政策不断丰富、发展,在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同时,也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面对“台独”势力日益猖獗、台海局势异常严峻的情势,党中央不断推出坚定原则性和高度灵活性相结合的对台新举措,把握了两岸关系的主动权,开创了两岸关系的新局面。
针对台当局的严重分裂行径,党中央果断地推出了一系列打击“台独”的重大举措。2004年,中央授权国台办发表“5·17声明”,明确指出台当局必须在两条道路上做出选择,表明中央反“台独”、反分裂斗争的由此转入一个新阶段。为坚决制止“台独”势力搞“法理台独”,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危险行径,2004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草案审议工作。2005年3月14日该法正式通过,把反“台独”、反分裂上升为国家意志,大大提升了对台政策的层次,标志着对台政策进入依法反“独”,以法制“独”的新阶段。
同时,党中央对台政策更加务实和具体,体现了巨大的包容性和高度的灵活性。2003年3月11日,胡锦涛就台湾问题提出“四点意见”,即“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大力促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团结两岸同胞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中特别突出“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并具体提出“三个有利于”。之后,中央不断推出适应形势发展的新措施来落实,顺利推动了包括2004年春节包机在内的多项有利于台湾民众的事务。2005年3月4日,胡锦涛主席再次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全面阐述了当前与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中央对台基本方针、政策、原则与做法,针对目前两岸关系发展的现状和症结问题,阐述了中央对台政策的总体框架和当前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四点意见”也被称为“四个决不”,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四点意见”中,对两岸现状的定义更加客观、务实;为两岸复谈、接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对两岸对话与谈判的主张更趋务实;“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为“四个有利”等,均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从大局出发、为了两岸同胞的利益,愿意既往不咎、面向未来的胸襟与气度,也是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诚意的体现。
在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四点意见”的指导下,我党先后邀请台湾岛内的两大在野党中国国民党和亲民党访问大陆,充分显示了中央的对台政策的灵活性与务实性。2005年4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进行了历史性的会谈,化解了国共两党近60年的历史宿怨,也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开启了新的契机。5月13日,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也举行了会谈。中国共产党与代表岛内主流民意的两大在野党分别建立党际交流平台,为深入岛内做台湾人民工作,压缩“台独”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利条件,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当局则面临了两难的选择。台海紧张局势得以缓解,祖国大陆掌握了两岸关系的主动权。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追求国家完全统一的过程中,始终不谋一党之私、一己之利,而是从中华民族强盛复兴的根本利益出发,顺应世界和平发展的历史潮流,以理性和务实的态度,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充满着诚意和善意。相信在党中央对台政策的正确指导下,两岸关系将进一步发展,祖国统一大业将呈现光明的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