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夯实和平统一基础
吴宜
(发表于《两岸关系》2023年第9期)
9月1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意见》体现了新形势下大陆仍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发展主动权和主导权,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战略自信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台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创新性和标志性政策,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意见》赋予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福建省新的历史使命,有助于发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作用。
一、充分展现大陆战略自信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当前形势下,大陆方面主动出台《意见》这一重磅政策,对各界清晰地发出将坚定不移按照党的二十大对台工作部署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强烈信号,显示大陆方面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发展主动权和主导权,展现了高度的战略自信和战略主动。理论上,两岸融合发展需要两岸双方的政策沟通和同向发力推动,但民进党上台后,由于其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两会的协商已经中断,在两岸无法进行两岸融合发展政策沟通的情况下,各界特别是台湾民众对如何有效深入的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持观察和怀疑态度。在此情况下,《意见》的出台表明目前大陆推动的两岸融合发展,是以大陆为主场的,在可操之在大陆的部分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尽可能的实现台湾同胞到大陆的同等待遇和便利措施,尽可能地为台湾同胞来大陆发展创造更好的空间和环境。这将有助于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认识到和体验到真实的大陆,增加在大陆的获得感,提升对大陆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助推两岸关系向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也为未来有条件实现双方双向的政策沟通打下坚实的基础。
《意见》体现了大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两岸一家亲”的对台政策思维。当前,两岸关系持续紧张、岛内政局围绕2024年两项选举纷扰不断、岛内经济因民进党意识形态施政加剧结构性困境而陷入衰退,“求和平求稳定求发展”主流民意越发强烈。大陆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理念、坚持秉持“两岸一家亲”的思维推动对台工作,对极少数“台独”势力采取坚决有力手段打击和遏制,但始终尊重台湾同胞,想方设法关心和造福广大台湾同胞。《意见》突出“融”这个目标,全文出现38个“融”字、32次“融合”,集中体现了两岸融合发展的“两岸一家亲”理念,即希望通过推动打通有形地理障碍和无形的政策制度藩篱,使两岸人民化解隔阂,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工作、生活的融合发展状态。《意见》注重从台湾民众的需求出发,持续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条件,让台胞赴大陆实现“愿意来、留得住、融得进、发展好”,让两岸民众更好地沟通交流、合作发展,进而增强获得感。
二、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大创新性和标志性政策举措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不断创新、发展和深化的过程。《意见》是具有重大创新性和标志性的两岸融合发展政策举措。
《意见》共由六大部分21条措施组成,与过去出台的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相比,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发布层级高。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此前则均由国台办、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由最高层级制定颁发,并在国新办举行专场记者会,对文件进行详细说明阐释、解答海峡两岸记者关注问题,这是新时代以来大陆方面最高规格的对台政策发布,显示了《意见》在新时代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突出位置,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外界也普遍预期,这也将为《意见》的落地见效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聚焦福建省。此前发布的均是针对整个大陆地区的全局性政策措施,各省市地区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意见》专门为“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的福建打造,显示大陆方面“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要通过在福建全省域的先行先试,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发挥“夯实祖国和平统一基础”的最优样板带动效应。三是突出要创新。两岸政策和制度差异,是阻碍和影响两岸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打破制度藩篱、从而实现台胞到大陆发展的“无障碍”,感受到“一家人”,需要思维创新、制度创新、举措创新。《意见》全文贯穿“创新”理念,共出现10次。在总体要求中即明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在内文的政策措施中,对福建已有较好基础和丰富经验的领域均明确提出“创新”要求,如支持对台小额贸易创新发展、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促进福州与马祖在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等。《意见》最后在“强化组织保障”条文中,特别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提出创新举措”。
三、赋予福建新的历史使命,发挥独特优势践行融合发展示范区
多年来在中央的支持下,福建发挥对台独有的“五缘(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优势,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中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福建逐步突破位于海防前线的经济发展束缚,成为全国经济增长最快省份,GDP总量在2019年首次超过台湾省,完成历史性跨越,实现了两地经济格局的转换,为两岸融合发展带来更坚实基础和更大发展机遇。《意见》是中央赋予福建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特殊使命,给予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优势,有助于其调动全域资源、先行先试,更加充分发挥独特优势,为其他地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做出示范。
《意见》紧紧围绕“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形成了在福建全域范围内如何先行先试、如何促“融”的完备政策规划。一是“应通尽通”。闽台地缘相近,最近距离仅63海里,打通海峡阻隔、发挥优越地理便利条件是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第一步,《意见》第二部分(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条即是“畅通台胞往来通道”,要“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进一步优化、加密”。“应通尽通”既包括在福建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也包含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既包括人员通道,也包含物流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超前适度”给予外界很大想象空间,也将为相关产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而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惠及两岸民众,“为两岸同胞往来闽台和台胞在闽停居留营造更宽松政策环境。鼓励更多从未来过大陆的台湾同胞来闽走访交流。”二是“愿落尽落”。80%的台胞祖籍地在福建,闽台之间历史文化渊源深厚、生活习俗一致,台胞在福建融入快、舒适感强,但过去由于居民身份问题导致种种不便。《意见》在第二部分第五条(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中指出,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让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要通过“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这将有助于大大提升台胞在闽衣食住行的便利化程度,以及享受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是对到福建来停居留的台胞最大的实惠。三是“经贸深度融合”。《意见》第三部分强调要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两地企业共建企业合作联盟,支持建设两岸多层次金融市场,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等重要举措,均有助于促进在闽台商逐步转变“两头在外”的经营发展模式,实现与福建当地市场、产业体系、企业融合发展的新合作模式。具体看,在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精密机械等闽台已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产业链供应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两岸农业合作领域、闽台金融合作、两岸服务贸易合作、科技创新合作等,可预计都将通过《意见》的政策激励和制度创新,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实现更深度融合,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四是“全局融合”。福建各地都具有特殊闽台渊源和实践经验,“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意见》第四部分明确为“促进福建全局融合发展”,通过“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因时因地制宜”;“支持条件好、优势突出的地区率先试点、以点带面,引导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协同增效”,进而构建全域的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特别是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福马“同城生活圈”这两个“示范区中的先行样板”,在两地率先实现居民待遇、“小四通”(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在《意见》一经公布后就引发金门、马祖两地台胞的热烈反响。福建各地发挥优势的政策亮点也十分突出,包括在泉州、漳州闽南语地区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在龙岩、三明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在三明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等,有助实现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综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