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专章中部署对台工作,明确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的目标任务,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指明了重点和方向。
一、 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推进两岸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进一步深化。《决定》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以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为抓手,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
《决定》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专章就“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强调:“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这一精神把对台工作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持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和祖国大陆发展进步基础上推进祖国统一,是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有机融入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决定》提出的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既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也为台胞台企扎根大陆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开辟更广空间。
二、 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
对台工作的重点是争取人心。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推进和平统一的基础性工程,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同胞谋福祉的不变初心。
早在2014年11月,习近平到福建平潭调研时指出:“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2019年1月,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2021年3月,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两岸融合发展是通向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经济与文化交流合作是发展两岸关系的“两个轮子”。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和政策,密切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共同壮大中华民族经济、共同弘扬中华文化,能够厚植两岸利益联结,拉紧两岸情感纽带,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铸牢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
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和政策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立足于祖国大陆快速发展的实际,以两岸共享大陆发展机遇为主要抓手,已进入系统谋划、全面实施、逐步深化的新阶段。一是不断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新的步伐。2023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高规格文件形式将闽台融合发展纳入国家战略规划,带动各地出台更多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创新性举措。福建省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闽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热络,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二是持续构建完善惠及台胞台企的政策体系。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林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实行卡式台胞证,实现福建沿海地区向金门供水,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持续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十四五”规划又提出:“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的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也明确指出:“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三是持续扩大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和创新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台湾同胞中华文化认同、自信,建设共同精神家园,逐步实现心灵契合。
实践证明,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是迈向和平统一的必由之路。祖国大陆将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持续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扩大两岸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不断吸引台湾同胞融入祖国大陆发展进程。对台工作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重点之一,就要求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和政策,从而将两岸融合发展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推动这些政策的实施,塑造有利于两岸和平统一的有利态势,进而更好地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
三、 在扩大对外开放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对外开放是我国发展的关键一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专章中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彰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大国担当。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为中国式现代化厚植更强大经济基础、营造更有利国际环境、提供更坚实战略支撑,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祖国大陆积极帮助台胞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参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在产业、科技、金融、区域等关键领域融入大陆市场,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提振台胞台企抢抓大陆发展机遇的信心的同时,也为台胞台企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分享更多发展机遇,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等,带来广阔发展空间。特别是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统筹对台工作,给台胞台企借力大陆对外开放空间走向国际竞争舞台创造巨大机遇。
在对台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助力台胞台企抢抓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新机遇,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新动能、拓展新空间。一是进一步支持台胞台企深度融入大陆产业链、供应链,深化两岸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构建两岸企业合作、向海外拓展的新兴产业分工布局,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在现代化发展道路上取长补短,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共同壮大中华民族经济。二是进一步支持台胞台企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融入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共同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携手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三是进一步支持台胞台企深入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全球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携手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同国际规则更高水平对接,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共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大贡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部署对台工作,为台胞台企抢抓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带来广阔空间。在对台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全过程,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对台工作的强大力量。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广大台胞台企的发展空间会更广、舞台会更大、机遇会更多,祖国统一进程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中也会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