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我所研究人员徐晓全在《人民政协报》刊文,总结分析2025年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进展与启示。
以下为文章全文:
2025年,祖国大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福建省履行主体责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推动福建省在探索建设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标志性成果。
一、中央加强顶层设计,为两岸融合发展擘画蓝图
中央关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从战略和全局上谋划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为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明了方向。
2025年2月,中央召开台工作会议,为2025年对台工作做出战略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在会议上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要求“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支持大陆台商台企发展,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让台湾同胞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和成果”,“为台湾青年来大陆追梦圆梦创造更好条件”。3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携手共创民族复兴伟业。”6月,王沪宁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要求“推出更多创新性举措和融合发展成果”,“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准确把握对台工作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的历史方位,以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为统领,统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要求“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产业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合作”,“落实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高质量发展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有机融合,充分彰显福建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重大国家战略。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进一步增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各项政策的协同性
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统筹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整体规划、政策落实、评估调整和总结推广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意见》框架内,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创新举措,加强政策支持。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福建省会同4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福州召开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部省际工作会议,总结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研究下步重点工作,会后还实地调研了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关项目和成果,推动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走深走实。3月,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措施》,出台支持厦门航空口岸按规定程序迁建、支持福建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优先设立综合保税区等十项具体措施。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赋能建设共同市场、打造共同家园,为两岸融合发展和福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是金融支持福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实践,对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8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立足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发挥对台前沿区域优势的角度,出台4方面、16条措施,内容涵盖推进两岸银行业保险业融合发展、深化闽台金融业务合作,提升对台金融服务质效、促进闽台经贸人员往来,优化台胞金融服务体验、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对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两岸经贸融合具有积极作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助于增强两岸融合发展政策举措的协同性,发挥各部门协同作战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治理效能。
三、福建省履行主体责任,取得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系列标志性成果
福建强化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持续推进制度和政策创新,推动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实落细,取得一批首创性融合发展成果。
一是出台大陆首部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025年11月,福建省制定大陆首部为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该条例将福建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及时固化并上升为法规,推动两岸标准共通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鼓励两岸携手开展标准化合作,确立了“台湾地区先进标准在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通研制采用”的机制,明确台胞台企参与标准制定享有同等待遇。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的“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的“新四通”主张的重要举措,是两岸标准共通从实践探索到法治保障的关键跨越。
二是先后两批次推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2025年2月,福建省发布第四批共17条进一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共5条: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共6条: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加强台企涉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支持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为在龙岩发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产业集中区投资兴业。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方面共6条: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建立台胞评选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绿色通道;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设立“闽台婚姻家庭服务专线”。12月,福建省发布第五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2条。支持台企台商发展方面共5条:加大台资企业用地用海保障;鼓励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台资企业项目建设;对台资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保费优惠;支持台企台商共同发展莆田工艺美术产业;助力台农台企发展。优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方面共3条:开设台胞台企税费智能办税平台;设立台胞台企税务咨询专线;举办“税企面对面”涉台专场服务系列活动。推进对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方面共4条: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提供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往来“退票险”服务;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
三是以“厦金同城圈”为典型的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效突出。2025年1月,大陆首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法规在厦门施行。3月,厦门银行推出“厦金同城卡”,以“金融+场景+服务”为核心,聚焦金门乡亲在厦生活的高频需求,首期整合金融支付、公共交通、文旅消费三大功能。“金门高粱”和“正新轮胎”两家在厦台企入围“福建老字号”,系台湾品牌首度入围“福建老字号”榜单。4月,厦门口岸正式打通高效、安全的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通道,完成大陆首票对台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业务,这意味着为解决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难问题提供了新渠道,将进一步提高大陆电商的竞争力。6月,厦门台胞金融服务平台投入运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可为台胞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基础金融服务的线上平台,大幅提升台胞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多样性。215条金融用语同步在“台胞金融服务专区”上线,以金融服务用语互通推动两岸金融服务标准共通,进一步提升对台金融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助力深化两岸金融交流合作。11月,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10项创新举措,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五通客运码头口岸开始推广应用智能通关,便捷台湾同胞“刷脸”通关。12月,厦金大桥厦门段关键控制性工程刘五店航道桥主塔完成封顶,有力加快了厦金大桥建设进程。项目建成通车后,将与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厦金航线共同构建起对台海陆空立体交通新格局。
福建持续探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为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内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对两岸关系的启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福建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方面的系列举措和取得的显著进展,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启示:
第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根本保证。为深入贯彻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勉励福建继续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的重要指示精神,福建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部署。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支持福建省落实落细中央有关战略部署和政策要求。由此,包括党的领导优势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彰显,并成为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根本保证。
第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是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蕴含的发展机遇,为祖国大陆牢牢掌握两岸关系主导权主动权,扎实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奠定了雄厚物质基础。大陆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助力台商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是吸引广大台胞台企积极参与两岸融合发展的强大推力。随着“十五五”规划与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机衔接,不断拓展两岸经济合作和融合发展的层次和领域,必将为广大台胞台企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和成果、支持祖国统一大业提供更为充分的条件。
第三,争取台湾民心是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根本动力。福建省始终秉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锚定推进两岸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三大目标,通过创新更加完备的政策和措施,为两岸交流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不断惠及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扎实稳步向前发展。随着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台湾同胞切实感受到两岸融合发展带来的利益福祉与祖国统一蕴含的巨大利好,必将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凝聚更为磅礴的民意基础。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5年1月7日第8版
